为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为深入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国家战略和北方国际航运核心区功能定位,为推进天津区域商贸中心、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市交通运输就加快建设中国国际航空物流中心制定了工作方案。《加快推进中国国际航空物流中心建设工作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针对国际航空物流中心建设提出了12项举措,并征求了相关责任单位意见。
附件:加快推进中国国际航空物流中心建设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1年2月1日
附件
加快推进中国国际航空物流中心建设
工作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为深入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国家战略和北方国际航运核心区功能定位,为推进天津区域商贸中心、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就加快建设中国国际航空物流中心,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紧紧抓住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机遇,充分发挥自贸试验区比较优势,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开放创新、多方联动,着力促进航空物流产业聚集,着力优化航空口岸发展环境,着力提升航空物流服务保障能力,加快补齐关键环节短板,增强服务“双循环”“双城”“双中心”功能,打造京津冀世界级机场群物流发展高地,将天津机场建设成为区域航空枢纽和中国国际航空物流中心。
二、基本原则
(一) 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充分发挥政府在规划引导、创新机制、搭建平台、统筹协调、政策支持、改善环境等方面的统筹推动作用,为航空物流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突出企业的主体地位,激发企业的内生动力。
(二)突出重点,开放创新。把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作为实施重点,从航空物流发展的瓶颈和短板入手,加快体制机制创新、监管模式创新、口岸功能创新、产业聚集创新、服务保障创新,增强天津航空口岸比较优势和核心竞争力。
(三)多方联动,协同发展。建立健全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加强政府部门、口岸联检单位、机场、航空公司、物流企业、货运代理、专家智库的协作,打造高效便捷的航空口岸发展环境,形成特色鲜明、功能完善、产业聚集的航空物流发展生态。
三、发展目标
立足京津冀,连通东北亚、东南亚、中西亚,服务“一带一路”;链接北美及欧洲重要航空货运枢纽,辐射全球,将天津机场打造成为全球航空物流重要节点和航空物流供应链管理中心。到2025年,国际航空物流中心地位初步确立,天津机场货邮吞吐量达到40万吨;到2035年,国际航空物流中心地位突显,形成良好的航空物流生态环境,航空物流基础设施完备先进,中转服务、多式联运等航空物流业务形成规模,航空物流地面集疏运体系顺畅便捷,天津机场货邮吞吐量达到100万吨。
四、工作举措
(一)聚集航空物流资源要素
1.助力基地航空公司发展。鼓励吸引航空公司在津设立运营基地;支持天津货运航空等基地航空公司在津发展主运营基地和货运运营基地;推进与厦门航空等战略合作,支持其在津扩展客货运业务,设立北方货运基地。(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天津港保税区管委会、东疆保税港区管委会、天津机场、东丽区政府)
2.大力培育适航产业。吸引飞机零部件、汽车零配件、电子零部件以及航空特种货物运输企业在津运营,引进国内外知名电商平台、电商企业以及大型物流集成商、货运代理、速递物流公司等在津扩大航空运输业务,设立物流分拨、贸易结算中心、新兴经济平台,发展航空金融、特色货运,打造天津品牌。(责任单位:天津港保税区管委会、东丽区政府、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
(二)优化航空口岸服务环境
3.丰富航空口岸功能。在航空口岸大通关基地开通海关监管场所,运行进境肉类、进境水果、进境植物种苗、进境冰鲜水产品、进境食用水生动物等指定监管场地;加快国际邮件互换局功能提升,扩大跨境电商1210、9610、9710、9810等通关模式应用范围,推动航空口岸提效降费,促进航空物流和贸易企业聚集。(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天津港保税区管委会、天津海关、市邮政管理局、东丽区政府)
4.提升口岸通关便利化。按照企业需求,落实空港口岸“7×24”小时预约通关服务。探索在航空物流区设立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场所,丰富货物监管模式。发挥自贸试验区优势,推动航空口岸业态创新。(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天津港保税区管委会、天津海关、天津机场等)
(三)增强航空物流服务能力
5.加快国际航空物流中心载体建设。实施机场三期改扩建工程,建成天津机场东区国内货库。加快航空口岸大通关基地建设,推动“大通关基地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上线运行。加快东丽临空经济区(物流总部区、科技创新区)两个片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航空口岸基础保障能力。(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建设委、天津机场、天津港保税区管委会、市商务局、天津海关、东丽区政府)
6.加快实施货运通道建设。加快实施航双路货运专用通道建设,提升改造津北路、驯海路等。重大节日、“双十一”、电商节等航空物流高峰时期,津汉公路立交桥至天津机场进场路之间外环线,满足进出航空物流区以及机场东西货运区货车高效、便捷通行的需要。(责任单位:市住房建设委、市交通运输委、东丽区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天津港保税区管委会、市公安局、天津机场等)
(四)丰富多式联运体系
7.做大空空中转业务。创新航空货运安检模式,在安检互认、中转货物集中操作等方面开展创新,实现跨货站国内之间、国内与国际、国际之间货物机坪换单直转。(责任单位:天津机场、天津港保税区管委会、天津海关、民航天津监管局)
8.做实空地联运业务。创新完善“卡车航班”涉及的海关转关、安全监管等相关配套业务,支持物流服务企业开辟天津至周边省市的“卡车航班”业务。探索发展空铁物流业务,支持发展海空联运业务,根据企业实际需求,研究跨境电商冷链商品进口的可行性。(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天津机场、天津海关、民航天津监管局、天津港保税区管委会、天津港集团、东丽区政府)
(五)提升航空物流通达能力
9.增加机场高峰小时容量。推动民航管理部门持续增加天津机场高峰小时容量,2022年达到高峰小时容量35架次/小时,2025年达到高峰小时容量45架次/小时的发展需求;支持天津机场夜间低峰时刻和白天空余时刻增加货运航班。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市发展改革委、天津机场、民航天津空管分局)
10.优化客货运航线网络。与北京两场错位发展,鼓励航空公司新开加密国内全货机航线航班;做强日韩、东南亚航线,拓展“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航线;支持开通欧洲、北美等全球主要航空货运枢纽机场航线航班,满足航空物流企业对天津机场通达能力的需求。积极引进全货运包机和客改货包机,逐步推动天津成为京津冀区域货运包机运营基地。(责任单位:天津机场、市交通运输委)
(六)强化组织领导和政策保障
11.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成立由常务副市长牵头,分管副市长参加,市交通运输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天津海关、天津港保税区管委会、东丽区政府、天津机场等单位组成的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委。与首都机场集团建立定期会谈机制,共同与民航局、民航华北地区管理局等加强沟通协调,推动解决天津机场空域改善、货运航权使用,货运时刻获取及全货机运力调配、货运航线布局等问题。(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
12.出台综合支持政策。统筹现有各级各类资金,支持基地航空公司发展壮大和航空物流企业在津落户,支持口岸、空管等单位服务水平提升和区域内基础设施建设、改造等。强化资金全程绩效管理,资金规模根据项目需求、所属企业税收等经济贡献绩效评价结果综合测算。给予天津港保税区等功能区临空产业招商相关配套政策支持,鼓励其出台设立具有特色的航空产业支持政策。(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市财政局、滨海新区政府、天津港保税区管委会、东丽区政府、天津机场等)
为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为深入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国家战略和北方国际航运核心区功能定位,为推进天津区域商贸中心、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市交通运输就加快建设中国国际航空物流中心制定了工作方案。《加快推进中国国际航空物流中心建设工作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针对国际航空物流中心建设提出了12项举措,并征求了相关责任单位意见。
附件:加快推进中国国际航空物流中心建设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1年2月1日
附件
加快推进中国国际航空物流中心建设
工作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为深入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国家战略和北方国际航运核心区功能定位,为推进天津区域商贸中心、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就加快建设中国国际航空物流中心,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紧紧抓住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机遇,充分发挥自贸试验区比较优势,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开放创新、多方联动,着力促进航空物流产业聚集,着力优化航空口岸发展环境,着力提升航空物流服务保障能力,加快补齐关键环节短板,增强服务“双循环”“双城”“双中心”功能,打造京津冀世界级机场群物流发展高地,将天津机场建设成为区域航空枢纽和中国国际航空物流中心。
二、基本原则
(一) 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充分发挥政府在规划引导、创新机制、搭建平台、统筹协调、政策支持、改善环境等方面的统筹推动作用,为航空物流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突出企业的主体地位,激发企业的内生动力。
(二)突出重点,开放创新。把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作为实施重点,从航空物流发展的瓶颈和短板入手,加快体制机制创新、监管模式创新、口岸功能创新、产业聚集创新、服务保障创新,增强天津航空口岸比较优势和核心竞争力。
(三)多方联动,协同发展。建立健全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加强政府部门、口岸联检单位、机场、航空公司、物流企业、货运代理、专家智库的协作,打造高效便捷的航空口岸发展环境,形成特色鲜明、功能完善、产业聚集的航空物流发展生态。
三、发展目标
立足京津冀,连通东北亚、东南亚、中西亚,服务“一带一路”;链接北美及欧洲重要航空货运枢纽,辐射全球,将天津机场打造成为全球航空物流重要节点和航空物流供应链管理中心。到2025年,国际航空物流中心地位初步确立,天津机场货邮吞吐量达到40万吨;到2035年,国际航空物流中心地位突显,形成良好的航空物流生态环境,航空物流基础设施完备先进,中转服务、多式联运等航空物流业务形成规模,航空物流地面集疏运体系顺畅便捷,天津机场货邮吞吐量达到100万吨。
四、工作举措
(一)聚集航空物流资源要素
1.助力基地航空公司发展。鼓励吸引航空公司在津设立运营基地;支持天津货运航空等基地航空公司在津发展主运营基地和货运运营基地;推进与厦门航空等战略合作,支持其在津扩展客货运业务,设立北方货运基地。(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天津港保税区管委会、东疆保税港区管委会、天津机场、东丽区政府)
2.大力培育适航产业。吸引飞机零部件、汽车零配件、电子零部件以及航空特种货物运输企业在津运营,引进国内外知名电商平台、电商企业以及大型物流集成商、货运代理、速递物流公司等在津扩大航空运输业务,设立物流分拨、贸易结算中心、新兴经济平台,发展航空金融、特色货运,打造天津品牌。(责任单位:天津港保税区管委会、东丽区政府、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
(二)优化航空口岸服务环境
3.丰富航空口岸功能。在航空口岸大通关基地开通海关监管场所,运行进境肉类、进境水果、进境植物种苗、进境冰鲜水产品、进境食用水生动物等指定监管场地;加快国际邮件互换局功能提升,扩大跨境电商1210、9610、9710、9810等通关模式应用范围,推动航空口岸提效降费,促进航空物流和贸易企业聚集。(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天津港保税区管委会、天津海关、市邮政管理局、东丽区政府)
4.提升口岸通关便利化。按照企业需求,落实空港口岸“7×24”小时预约通关服务。探索在航空物流区设立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场所,丰富货物监管模式。发挥自贸试验区优势,推动航空口岸业态创新。(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天津港保税区管委会、天津海关、天津机场等)
(三)增强航空物流服务能力
5.加快国际航空物流中心载体建设。实施机场三期改扩建工程,建成天津机场东区国内货库。加快航空口岸大通关基地建设,推动“大通关基地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上线运行。加快东丽临空经济区(物流总部区、科技创新区)两个片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航空口岸基础保障能力。(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建设委、天津机场、天津港保税区管委会、市商务局、天津海关、东丽区政府)
6.加快实施货运通道建设。加快实施航双路货运专用通道建设,提升改造津北路、驯海路等。重大节日、“双十一”、电商节等航空物流高峰时期,津汉公路立交桥至天津机场进场路之间外环线,满足进出航空物流区以及机场东西货运区货车高效、便捷通行的需要。(责任单位:市住房建设委、市交通运输委、东丽区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天津港保税区管委会、市公安局、天津机场等)
(四)丰富多式联运体系
7.做大空空中转业务。创新航空货运安检模式,在安检互认、中转货物集中操作等方面开展创新,实现跨货站国内之间、国内与国际、国际之间货物机坪换单直转。(责任单位:天津机场、天津港保税区管委会、天津海关、民航天津监管局)
8.做实空地联运业务。创新完善“卡车航班”涉及的海关转关、安全监管等相关配套业务,支持物流服务企业开辟天津至周边省市的“卡车航班”业务。探索发展空铁物流业务,支持发展海空联运业务,根据企业实际需求,研究跨境电商冷链商品进口的可行性。(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天津机场、天津海关、民航天津监管局、天津港保税区管委会、天津港集团、东丽区政府)
(五)提升航空物流通达能力
9.增加机场高峰小时容量。推动民航管理部门持续增加天津机场高峰小时容量,2022年达到高峰小时容量35架次/小时,2025年达到高峰小时容量45架次/小时的发展需求;支持天津机场夜间低峰时刻和白天空余时刻增加货运航班。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市发展改革委、天津机场、民航天津空管分局)
10.优化客货运航线网络。与北京两场错位发展,鼓励航空公司新开加密国内全货机航线航班;做强日韩、东南亚航线,拓展“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航线;支持开通欧洲、北美等全球主要航空货运枢纽机场航线航班,满足航空物流企业对天津机场通达能力的需求。积极引进全货运包机和客改货包机,逐步推动天津成为京津冀区域货运包机运营基地。(责任单位:天津机场、市交通运输委)
(六)强化组织领导和政策保障
11.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成立由常务副市长牵头,分管副市长参加,市交通运输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天津海关、天津港保税区管委会、东丽区政府、天津机场等单位组成的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委。与首都机场集团建立定期会谈机制,共同与民航局、民航华北地区管理局等加强沟通协调,推动解决天津机场空域改善、货运航权使用,货运时刻获取及全货机运力调配、货运航线布局等问题。(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
12.出台综合支持政策。统筹现有各级各类资金,支持基地航空公司发展壮大和航空物流企业在津落户,支持口岸、空管等单位服务水平提升和区域内基础设施建设、改造等。强化资金全程绩效管理,资金规模根据项目需求、所属企业税收等经济贡献绩效评价结果综合测算。给予天津港保税区等功能区临空产业招商相关配套政策支持,鼓励其出台设立具有特色的航空产业支持政策。(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市财政局、滨海新区政府、天津港保税区管委会、东丽区政府、天津机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