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区直中直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对重大项目建设的工作部署,现下达2020年第二批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计划,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2020年第二批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计划的项目共385个,总投资11479.8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224.6亿元。其中新开工项目138项,总投资4064.9亿元,年度计划投资282.9 亿元;续建项目77项,总投资3910.5亿元,年度计划投资688.5亿元;竣工投产项目21项,总投资865.5亿元,年度计划投资253.2亿元;预备项目149项,总投资2638.9亿元。
第二批计划下达后,2020年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共1517个,总投资31099.3亿元,年度计划投资2899.7亿元。其中,新开工项目278个,年度计划投资436.6亿元;续建项目802个,年度计划投资2031.1亿元;竣工投产项目159个,年度计划投资432.0亿元;预备项目278个。
二、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各有关单位要加大组织实施力度,督促、协助和指导项目业主加快前期工作,协调落实各项要素保障条件,特别是要优先保障项目用地,确保增补新开工项目按计划实现开工,增补续建、竣工投产项目加快实施进度,增补预备项目力争实现提前开工。
三、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各有关单位要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监控,按照自治区重大项目月报制度的要求,每月5日前向自治区重大项目建设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上一个月重大项目进展情况。
附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项目建设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代章)
2020年4月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