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辰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与天津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食品集团)共同打造中东欧特色小镇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区与食品集团共同开发建设中东欧特色小镇。
二、原则同意中东欧特色小镇开发建设工作方案。项目区内整理后的建设用地通过招拍挂方式出让,收益归属市级。项目区内食品集团自有土地享受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费和市容环境管理维护费减免。
三、同意由你区与食品集团共同发起并吸引有实力、有责任的战略投资者成立平台公司(名称以最终注册为准),与北辰区土地整理中心签署协议,协助土地整理收储工作,项目启动资金由平台公司自筹解决。
四、中东欧特色小镇建设要把握五项原则,即可耕种土地不减,尊重农场职工意愿,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杜绝新增取用地下水,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三同时”要求。
五、中东欧特色小镇建设规划要符合天津市整体战略规划发展,突出中东欧特色风貌,结合食品集团自身产业特点,努力建成以食品行业为龙头的现代化产业聚集区、科技型企业孵化区、高级人才聚集区和生态环境宜居区。
天津市人民政府
2020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