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召开的省委常委会和省政府常务会议精神,做到“一手抓防疫工作不放松,一手抓经济工作不动摇”,经省政府同意,黑龙江省发展改革委印发通知,制定支持重点项目建设的具体措施,具体如下:
一是铆定开春即开工,推动百大项目建设,实施“减程序、减环节、减时间、减接触”措施,提高前期工作效率,落实百大项目奖励政策,在项目前期费和工作经费上给予支持。
二是把公共卫生防控能力、物资储备体系、公共环境卫生等补短板项目纳入百大项目,并给予投资额3%—5%的项目前期费支持。
三是全省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全部实行线上办理,所有投资项目一律通过“黑龙江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或在线平台移动端手机app实行网上申报、审批、核准和备案。
四是提升投资项目审批线上咨询服务水平,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企业服务窗”栏下设立在线咨询栏,项目单位对投资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政策有不清楚的,可进入咨询栏在线提问。
五是在疫情影响期限内,投资项目实行容缺审批、容缺核准,项目单位需要提供审批或核准所需规划选址、用地预审、节能审查等纸质前置要件的,已办理的通过在线平台提供或共享相关部门审批文件电子版后即可审批或核准,项目单位对提供的电子版文件真实性负责。没有办理的由项目单位作出承诺后即可审批或核准。待疫情结束后由项目单位补交纸质前置要件。
六是特殊行业或特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需要评审的,一律免评审费。省内可评审的,由省工程咨询评审中心免费评审,需要国家级评审机构评审的,评审费用由省发改委统筹解决。
七是突出脱贫攻坚重点任务和疫情防控能力建设,在分解下达2020年中央预算内切块资金时,按有关规定向贫困县等重点地区、公共卫生和应急救灾等重点领域倾斜。
八是拓宽投资项目融资渠道,与省地方金融监管局、黑龙江银保监局、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共同开发以百大项目为重点的网上“政银企”推介和对接平台,打造“永不落幕的项目推介会”。
九是全力支持和保障重点项目招投标等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对疫情防控期间暂停开标评标活动的招标项目,及时协助招标人通过发布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公告等方式另行通知招投标活动时间,对确有招投标需求的项目实施在线投标、开标,创造条件开展电子评标和远程异地评标。对符合《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六条规定,涉及保障城市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涉及重要国计民生及企业生产经营急需的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可以不进行招标,由业主采用非招标方式采购,或者在招标时酌情缩短有关时限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