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长春新区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全省工业服务专项攻坚行动方案》《全省消费供给专项攻坚行动方案》《全省投资增长专项攻坚行动方案》《全省招商引资专项攻坚行动方案》《全省营商环境建设专项攻坚行动方案》“五项攻坚”行动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11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全省工业服务专项攻坚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五项攻坚”的决策部署,扎实开展工业服务专项攻坚行动,制定本方案。
一、狠抓重点行业增量支撑
1.汽车行业按照实现全年正增长的目标,全力支持一汽集团释放产能、增加产量、扩大配套。落实省政府支持一汽集团改革创新、品牌复兴、体系构建、环境打造等政策措施。加快推动一汽红旗h平台技术改造等项目建设,推动加大一汽产品在部分解除限购地区的销售力度,扩大市场份额。有效利用省企合作机制,持续推动支持一汽发展未完成的20个事项落实。
2.石化行业全力推动吉化公司、吉林油田等重点企业稳定生产运行,积极应对主导产品价格下降、部分大型企业停产减产等减量因素,加快推动一批困难企业恢复生产。推动重点项目投产达效,确保吉化50万吨航煤扩建项目投产运行,推动吉林碳谷40000吨/年碳纤维原丝二期、吉化北方锦江油化厂12万吨/年重芳烃轻质化、吉林碳谷复合材料垃圾板等19个在建项目尽快投产。同时要密切跟踪做好80万吨乙烯项目前期工作。
3.食品行业重点推动吉林烟草公司调整产品结构,增加高附加值产品产量,确保实现全年预期增长目标。推动长春皓月、嘉吉生化等市场形势好的企业稳定生产运行。全力支持15户重点玉米深加工企业扩大生产负荷,着力推动国投生物满负荷生产,推动长春大成集团尽快恢复生产,推动白城梅花味精进一步释放产能。推动吉林达利休闲食品、嘉吉生化6万吨变性淀粉、泉阳泉饮品40万吨矿泉水扩建等45个项目投产达效释放产能。
4.医药行业重点推动金赛药业、华康药业、紫鑫药业、凯莱英药业等大型骨干企业稳定增长。积极帮助企业应对国家医药、医保、医疗等医改政策带来的减量因素影响,推动敖东药业、施慧达药业、东宝药业、百克生物等重点企业恢复增长。着力推动凯莱英医药年产60吨高新医药中间体、敖东世航药业中药饮片加工、万通药业中药新药关黄母颗粒、金派格原料药等重点项目投产运行。
5.装备制造业继续推动长客股份等大企业保持增长态势,支持长客稳定新造,扩大检修业务、完善运维体系,形成全生命周期增值服务。推动长春中车轨道车辆、路通轨道、红星轨道等重点配套企业稳定生产运行。推动长光卫星加快“吉林一号”星座组网及数据应用,深化通信卫星制造领域合作释放产能。推动长光华大、长春今创、昌博众邦等一批符合入规条件企业入规升级,形成新的增量。
6.冶金建材行业重点推动通钢集团、吉林建龙、辽源鑫达等大型钢铁企业化解市场价格波动因素,有效增加产量抢占市场份额,提高盈利能力。推动吉林金刚、麦达斯铝业等完成重组的企业加大生产负荷,挖掘增长因素。推动吉林建龙年产80万吨冷轧、吉林鑫达年产80万吨型钢等15个新投产转型升级项目有效释放产能,抢占中高端型材市场。同时,协调调整水泥行业错峰生产时间,推动水泥集团发挥整合平台作用,全力做好四季度水泥企业生产组织。
7.轻纺行业最大限度挖掘增量因素,着力推动吉林化纤、东北袜业园等大型企业稳定生产运行。推动吉林化纤高性能差别化人造丝改造、吉林华纺pp短纤维产业化建设、延边金星包装公司塑料软包装等20个重点项目尽快投产达效。电子信息行业要积极应对中美经贸摩擦带来的不利影响,加快推动长春希达led生产车间扩建、长光圆辰cmos生产线建设等15个项目尽快建成投产。
二、狠抓重点企业稳定运行
8.实施省领导联系包保50户重点企业。结合全省深入开展“万人助万企行动”,加强重点企业精准调度、精准调控和精准服务,从11月份开始,组织21位省领导具体包保对全省经济稳增长有较强支撑带动作用的行业龙头企业,各市(州)组建工作专班配合推动,全力推动重点大型企业四季度增产增效和稳定运行。
9.实行市(州)领导包保服务500户重点企业。组织各市(州)领导分别对属地50户重点企业开展“一对一”服务,建立市(州)领导牵头负责的联系重点企业工作专班,实行定人、定责、定时限方式,着力解决企业生产运行和项目建设难题,确保全省500户重点企业四季度有增长、有起色、有突破。
10.突出遏制重点企业减量因素。各地区要对前三季度产值降幅超过30%的重点企业逐户进行梳理,找准病因,对症下药,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控制减量因素。同时,再推动一批双停企业恢复生产,结合落实企业稳岗返还补贴政策,再推动盘活一批困难企业和双停企业。
三、狠抓重点地区稳定增长
11.开展(市)州工业稳增长集中推进行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成5个工作组,因地施策指导各市(州)开展稳增长工作,逐一深入重点企业问实情、出实招,有效降低生产要素成本,集中推动重点企业稳定运行,促进重点项目投产达效,推进困难企业恢复生产,推动中小企业入规升级等工作,突出破解企业和项目发展难题。
12.长春、吉林、辽源、白城地区要抓紧制定四季度工业稳增长工作方案,全力挖潜重点行业、重点县(市)、重点企业和重大投资项目增量因素,着力扭转重点企业、重点县(市)工业产值下降局面,积极化解不利因素,全力稳定工业生产运行。
13.前三季度工业产值增长较快的地区要继续深度挖掘增长潜力,重点推动市场形势较好企业增产扩能,巩固增长态势,力争经过四季度努力,地区全年工业产值、增加值增速均有更大幅度提升,努力为全省大局多做贡献。
四、狠抓工业项目投产达效
14.各地区要全面梳理工业重大项目,按行业、地区和投资额产出额,划分梳理工业重大项目,建立项目台账,实现项目清单式管理,加强重大投资项目调度和监测。吉林市要针对吉化与中石油签订的10个总投资200亿元协议项目,主动服务,确保落实,尽快见效。松原市要做好接收俄罗斯天然气前期准备,谋划实施相关炼化项目,扩大石化产业规模。
15.加强工业项目包保服务,继续深入开展冬季工业项目投产达效促投资活动,紧盯全省工信系统调度推进的1170个转型升级重点项目,借助“万人助万企行动”平台,逐项配备项目秘书,重大项目设置专班,纳入市(州)领导包保体系,不断深化项目服务,着力消除和解决影响项目建成不投产、投产不达效的各种制约因素。
16.推动工业项目投产达效。四季度全省再集中推动130个工业项目投产运行,加强政策支持,对年底前项目实现竣工投产且产值贡献增量较大的企业,给予专项资金奖补支持。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重大工业项目发放长期固定资产投资贷款,对符合条件的工业项目给予适当贴息支持。
五、狠抓工业稳增长政策措施落实
17.制定鼓励重点企业稳增长政策措施,深度释放工业稳增长政策效应,对四季度重点大型企业增加生产负荷、扩大产能释放、成功脱困且实现产值增量的以及新入规企业,安排省级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分别给予奖励支持。
18.支持企业开拓市场。组织开展产需衔接,梳理全省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需求,推动省内企业提供配套服务和采购本地产品。分行业组织重点企业参加国内外专业产品展销活动,对参加展销活动的企业,安排省级专项资金给予相应经费补助。
19.加大金融支持企业力度。加强银企对接,协调省内金融机构支持重点企业稳增长,重点对四季度企业增加生产负荷和重大项目建设所需资金提供融资支持和服务。
20.扎实推动企业降本减负。全面落实国家和我省各项惠企政策措施,确保全年实现实体企业降本减负完成1000亿元目标任务。同时加大力度继续做好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确保年底前全省完成清偿50%以上的目标任务,力争达到60%。
21.强化工业运行预测预警预报。强化工业运行“周调度、旬报告、月分析”机制,加强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监测调度,做到有变化第一时间掌握,有停产第一时间预警,有检修第一时间安排,有困难第一时间解决,有问题第一时间上报,对行业产业发展重大政策变化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化解不利因素,确保工业稳定运行。
22.加强工业服务专项攻坚绩效考核。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成立绩效考核工作组,对各地区规上企业完成产值、实现增加值情况,开展“万人助万企行动”工作成效,50户重点调度企业产值增长及控制减量因素,重大工业项目竣工投产对产值贡献,推动企业入规升级,落实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目标任务等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与市(州)政府绩效考核挂钩,严格落实奖惩制度,确保全省工业服务专项攻坚行动取得实效。
全省消费供给专项攻坚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五项攻坚”的决策部署,扎实开展消费供给专项攻坚行动,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消费供给专项攻坚的要求,坚持目标和问题导向,适应差异化、多样化消费需求,保持定力、增强信心、创新举措、落实责任,统筹促进传统和新兴消费、城市和农村消费、商品和服务消费、规模和品质消费,坚决控制减量、稳住存量、扩大增量,力争实现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4%,旅游收入增长4800亿元的目标,努力为全省经济稳增长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任务
围绕挖潜商贸消费、繁荣夜经济、扩大文旅消费,重点抓好12项任务落实。
1.推动城乡消费。突出城市消费。顺应四季度消费趋势,深化“2019全省千企促销专项行动”,开展千户企业“嘉年华”“欢乐购”“店庆促销”“让利打折”“冰雪购物”“家居建材博览会”等主题促销。紧盯重点地区,指导长春、吉林、通化等地区,开展针对性促消,坚决扭转消费下滑态势。丰富农村消费。12月下旬,指导各地组织商贸企业赴农村地区广泛开展“迎新年、赶大集、促消费”的“送货下乡”活动,不断满足农村消费需求。抢抓节庆消费。利用“双十一”“双十二”“元旦”等重要时点,引导实体零售企业和电商企业开展线上线下“节日促销”“购物节”等主题活动,释放节庆消费潜力。
2.稳住汽车消费。加大力度拓展新车消费空间。组织龙头企业开展年末汽车促销活动,带动全省汽车销售企业开展让利促销。支持购置新能源汽车。继续落实国家新能源汽车减免车辆购置税政策。促进农村汽车更新换代。鼓励各地对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机动车并购置新三轮汽车、 35 吨及以下货车或者 16 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的农村居民给予适当补贴,带动农村汽车消费。活跃二手车消费市场。全面落实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对二手车经销企业销售二手车,落实适用销售旧货的增值税政策,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3.鼓励油品消费。指导、鼓励中石油、众城等省内大型成品油流通企业开展“储值折扣”“特定日优惠”“会员日优惠”“消费立减”等活动,扩大油品销售;创新成品油促销模式,引导成品油流通企业开展“加油赠礼”“满额换购”等活动,扩大油品企业“非油营业收入”。强化油品经营监管,维护成品油经营秩序,确保成油品消费价稳量升,遏制成品油销售下滑的不利局面。
4.升级家电消费。促进家电产品更新换代。支持绿色、智能家电销售。各地视情况可对消费者交售旧家电(冰箱、洗衣机、空调、电视机、抽油烟机、热水器、灶具、计算机)并购买新型绿色、智能化家电产品给予适当补贴。推进苏宁易购、海尔集团开展“以旧换新”“拆旧换新”家电促销活动,带动家电商品扩销增销。
5.活跃餐饮消费。指导各地举办朝、蒙、满等民族特色和松原查干湖鱼、长白山人参等地域特色的美食品鉴和促销,重点在东、中、西三个板块联动开展冰雪美食节活动。指导各地举办“吉菜发展20周年庆典系列活动”,组织全省吉菜烹饪技能大赛,12月,集中开展吉菜促销月活动。
6.做大商圈消费。以“感知新时尚、畅享新生活”为主题,指导全省12个地区联动,依托现有商业步行街、特色商业街等地标或商圈,组织开展时尚购物、网红美食、时尚文艺等活动,挖掘商圈消费潜力。
7.促进品质消费。组织企业参加上海第2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鼓励大型商贸企业扩大生活用品、食品等优质消费品进口,不断满足个性化、品质化消费需求。围绕“品味、品质、品牌”消费需求,依托城市消费打卡地,开展名品、名店、名街联动促销,引领消费升级。
8.打造夜经济载体。改造提升长春市桂林胡同步行街、“这有山”特色人文街区、吉林市河南街步行街、四平市仁兴商业步行街、松原市查干湖旅游景区、梅河口市爨街国际美食不夜城等31个正在运营的夜经济载体。加快培育长春市冰雪新天地旅游综合体、通化市万峰滑雪小镇夜场、长白山开发区艾丽斯风情街夜经济特色街区、抚松县长白鲁能胜地等规划建设的新载体,为夜间消费提供平台。
9.加强夜经济载体规划。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委托专业设计机构或团队,对夜经济载体进行再规划、再改造、再提升,培育新的消费热点,打造形成汇聚本地消费的新型载体。统筹规划设计特色街区的公共区域照明设施以及两侧商户的牌匾、标识,形成与街区主题相适应的整体风格。完善特色商圈周边基础设施配套,支持向智能化发展,探索构建线上线下互动的体验式“智慧商圈”运营模式,提高夜间消费集聚能力。提升旅游景区夜间服务水平,高水平设计各类灯会、灯光秀和夜间秀场,开发符合城市定位和特色的夜间旅游衍生产品。
10.完善夜经济配套服务。加快完善夜经济新载体的配套设施。加强水电气供给、污水收集排放、厨余垃圾收集、垃圾分类处理等配套设施建设,合理规划和建设城市公厕、垃圾收集站、果皮箱等环卫设施;完善警示标志、导视标志等夜间标识体系。完善夜间交通配套,优化夜经济集中区域公共交通线路设置,延长运营时间;在夜经济规划区域合理划定和增设公用停车场,适当增加道路限时停车泊位。完善美化亮化配套,对城市夜经济重点区域内的主要道路、标志性建筑物进行集中亮化美化,增设照明设施,提高照明亮度,营造良好夜间消费氛围。
11.激活文旅消费。出台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意见》的实施方案,为文旅消费注入新活力。举办“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激发文旅消费潜力座谈会”和“礼遇吉林·激发文旅消费潜力系列活动”,为东北地区和文旅消费发达地区、部门和企业、政府官员和专家学者之间搭建交流平台,提升文旅消费工作水平和实效。
12.扩大冰雪旅游。召开第四届雪博会,高标准举办系列展览展示交流活动,持续打造吉林冰雪旅游品牌。加强冰雪旅游合作,探索与黑龙江冰雪旅游联动,集中展示推介吉林特色文化旅游资源,进一步扩大吉林冰雪旅游的市场影响力。办好“全国冬季旅游推广季启动式”,进一步扩大吉林冰雪旅游的社会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
三、保障措施
一是建立协同机制。建立商务、发展改革、文化和旅游等部门协同工作机制,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上下联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定期调度、及时通报,确保工作落实。
二是完善消费政策。出台《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若干举措》。统筹利用现有财政、金融、税收等政策,发挥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的杠杆作用。
三是做好宣传引导。鼓励各地利用传统和新兴媒体加强全省消费供给专项攻坚宣传。及时总结和宣传推广消费专项攻坚行动的经验做法、工作成效,营造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为全省消费供给专项攻坚提供有力舆论支持。
四是净化消费环境。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发挥“12312商务投诉举报平台”“12301旅游消费投诉举报平台”“12315消费者投拆举报平台”作用,联合开展消费环境整治,严厉打击消费市场违法行为,建立消费维权快速处理机制,创造良好消费环境。
五是做实消费统计。加强专项攻坚行动成果统计和数据分析,做好消费领域企业入统工作,全面、客观反映消费供给专项攻坚行动成果,确保“应统尽统”“颗粒归仓”。
六是加强绩效考核。建立专项攻坚落实责任机制,强化督导检查和绩效考核。省商务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文化和旅游厅成立省级督导考核组,对各地商贸促销活动、夜经济载体的规划、配套和打造、第四届雪博会系列主题活动等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与年度绩效考核挂钩,严格落实奖惩制度,确保专项攻坚行动取得成效。
全省投资增长专项攻坚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五项攻坚”的决策部署,扎实开展投资增长专项攻坚行动,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立足当前,推进在建项目、特别是冬季不停工项目建设进度,争取完成更多实物工作量,再推进一批项目新开工建设,再形成一批新的投资增长点,进一步加大项目入统工作力度,全力遏制投资下行态势,力争全年投资增速稳定在当前水平。同时,着眼2020年和“十四五”时期,做好项目谋划储备,开展集中审批,为2020年“三早”项目集中开工奠定基础。
二、重点工作
1.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对500万元以上在建项目,全力做好要素保障、协调服务工作,抓住有限施工期,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推动项目在上冻前完成更多实物工作量。重点梳理提出冬季不停工项目清单,加强跟踪推进,加快项目建设进程。加强投资运行分析监测,及时发现投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加快协调解决。(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直相关部门,各市〔州〕、县〔市〕政府)
2.开展入统“清零”行动。集中攻坚60天,对已开工未入统的项目,紧盯年底前最后三个入统窗口期,争取尽快报统计部门审核,及时对接反馈问题,落实完善入库条件,完成一个销号一个,争取年底前全部清零,涉及投资全部入库纳统。(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统计局,各市〔州〕、县〔市〕政府)
3.推动项目新开工。梳理提出后两个月计划开工的5000万元以上项目清单,逐个项目建档立卡,倒排工期,帮助落实开工条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全力推进项目如期实施,为2020年项目全面开工打好基础。(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各市〔州〕、县〔市〕政府)
4.争取国家债券项目支持。加快梳理筛选各地提报的2020年专项债券项目,及时开展成本测算、收益覆盖、风险评估、财务评价等工作,争取国家更多支持。利用今冬明春时间段,加快推动完善项目各项审批手续,筹备落实建设条件,提高项目成熟度。(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直相关部门,各市〔州〕、县〔市〕政府)
5.完善项目前期。2019年11月底前梳理提出2020年拟新开工项目清单,集中办理土地、规划、立项、环保等项目审批手续,变“冬闲”为“冬忙”,为2020年项目早开工奠定基础。(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直相关部门,各市〔州〕、县〔市〕政府)
6.加强项目宣传。筛选20-30个投资规模大、施工进度快的重大项目,组织主流媒体,利用一周时间进行集中宣传,加强正向引导,稳定市场预期,增强投资信心。(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
7.强化谋划储备。开展重大项目谋划会商,立足当前及“十四五”发展需求,省发展改革委与各地共同谋划重大项目,争取尽快谋划提出一批能够立省立市的重大平台和重大项目。积极与国家汇报衔接,及时掌握最新政策动态,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提高项目谋划质量,争取我省更多重大平台和重大项目能够纳入国家“十四五”规划,获得国家更大支持。进一步夯实已谋划提出的2025个亿元以上项目,推动各地加快转化。(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直相关部门,各市〔州〕、县〔市〕政府)
8.建立项目库。搭建涵盖省、市、县“三级”,谋划、在建、资金“三类”,共享、滚动、服务“三式”的项目库,将谋划储备、招商引资、落地实施、争取资金的项目纳入项目库,推进部门共享信息、项目滚动实施,有效提升项目管理精准化水平。(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各市〔州〕、县〔市〕政府)
9.开展“三早”行动。组织各地启动2020年“三早”项目筛选工作,提出项目清单,逐项夯实开工条件。计划2020年4月下旬,继续组织开展春季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见效”行动,推动一批项目集中开工建设,促进各地抢先抓早上项目、快建设。(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直相关部门,各市〔州〕、县〔市〕政府)
10.建立项目中心。省、市、县(区、开发区)三级建立项目中心,在发展改革、商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统计等部门抽调精干力量集中办公,每天8小时专门从事项目工作,统筹负责项目招商落地、前期审批、开工建设、入库纳统、竣工验收、投产达效等全链条、各节点进度的调度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直相关部门,各市〔州〕、县〔市〕政府)
11.开设项目“擂台”。利用省委“双周”调度会、省政府重点工作交流会平台,按月通报各市县投资增速,5000万元以上在建项目数量、新开工项目数量、开复工率,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专项债券项目开工率等,形成项目建设比学赶超大擂台。(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统计局)
12.破解项目融资难题。组织各地、各部门对照中央预算内资金投向,加强谋划储备和前期推进,积极争取国家更多支持。密切跟踪两批共491个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融资落实情况,定期梳理新增融资需求项目,及时提供各商业银行。进一步做好“金融助振兴-吉林行动”地方专场活动,搭建政银企对接、政策宣传解读、常态化股权融资路演三个平台。加强ppp项目谋划包装,继续运用门户网站、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等渠道常态化向社会推介ppp项目。(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吉林银保监局,各市〔州〕、县〔市〕政府)
13.深化投资审批改革。根据项目性质、投资规模等,分类规范投资审批程序,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精简审批要件、简化技术审查事项。强化项目决策与用地、规划等建设条件落实的协同,提高审批效率。实行项目审批全流程在线办理,杜绝线下审批,提高项目审批透明度和便利化水平,进一步优化投资营商环境。(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直相关部门)
三、有关要求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确保各项任务按照时序节点快速推进。
(一)建立项目清单机制。根据任务内容,分别形成在建项目清单、冬季不停工项目清单、已开工未入统项目清单、专项债券项目清单、2020年拟开工项目清单、重大谋划项目清单,逐项明确项目法人、项目名称、建设地点、投资规模、目标任务、责任人等。
(二)建立项目定期调度机制。定期调度在建项目进展、已开工未入统项目进展、专项债券项目和2020年拟开工项目前期工作进展、项目谋划进展,其中,对已开工未入统项目进展实行周调度,进行动态监测。
(三)建立绩效考核机制。将固定资产投资和项目建设纳入省政府对市(州)绩效管理考评,考核指标包括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民间投资占比、5000万元以上项目投资占比、5000万元以上项目数量增速,根据各指标排位进行综合考核。并结合调度情况,对在建项目、已开工未入统项目、冬季不停工项目实施进度等情况进行通报。
(四)建立问题协调机制。对在推动任务完成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实行台账管理,并不定期召开部门协调推进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由有关部门提出具体推进意见和措施。对协调难度大、问题解决难的事项,由省发展改革委梳理汇总后,报告各分管副省长,由各分管副省长分别牵头组织各有关部门研究解决。
全省招商引资专项攻坚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五项攻坚”的决策部署,扎实开展招商引资专项攻坚行动,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聚焦“一主、六双”产业空间布局,以加快招商引资向产业培育生成转变为主线,以全业态、全链条招商引资为核心,进一步强化项目思维和主体责任意识,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合力攻坚,务求实效,着力抓好招商活动成果转化、签约项目落地、项目谋划储备、平台能级提升、营商环境改善,坚决稳住招商引资良好势头,到年底,全省实际利用外资增长20%以上、引进内资增长10%-15%,项目履约率、资金到位率稳步提升,为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二、重点任务
(一)开展精准对接,提升招商实效。以项目合作为中心,务实高效组织好招商引资“六大活动”。一是组织参加第二届进博会,参加虹桥论坛开幕式,会见日本丰田、韩国三星企业高管及芬兰政府高层人员。二是组织上海考察对接活动,考察国药控股、红星美凯龙、巴斯夫中国总部,洽谈推进重点项目。三是组织好与黑龙江省的经贸交流活动,召开两省知名企业家座谈会。四是筹备好“深交所上市公司进吉林”活动,进一步深化我省与深交所的合作成果。五是筹办好中国网红-吉林行活动,引导推动发展网红经济。六是根据中韩国际合作示范区审批进展情况,适时举办中韩经贸合作洽谈会,推动示范区建设。
(二)突出招商主体,构筑招商平台。加大开发区、园区基础设施、生活配套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不断提升开发区、特殊功能区的项目承载能力。推进国家级经济开发区申请设立综合保税区、外贸转型基地和公共服务平台,为项目入区提供支撑。围绕创建中国(吉林)自贸试验区、中韩(吉林)国际合作示范区、珲春海洋经济合作示范区、中俄珲春-哈桑跨境经济合作区、吉林省智能网联及新能源企业供应链产业园区、吉港澳中医药产业园、梅河口高质量发展先行示范区等平台抓招商,按照园区产业定位开发招商引资项目源,研究梳理世界500强、国内500强、各省市龙头企业投资动态,加大点对点走访力度,提高项目洽谈合作的成功率。
(三)加大推进力度,推动成果转化。全面梳理年初以来洽谈、签约、落地项目,建立省、市、县重点推动项目清单,督导各地对合同引资额3000万元以上的签约项目纳入省级调度系统,全面掌握项目建设进展。推进万达净月影视基地、恒大综合体等拟开工项目,红星美凯龙“梦吉林”、华为研发中心等在建项目,抓住入冬前的有效施工期开展建设。盯紧神州数码“中国物联网之都”、中瑞联创滑雪小镇等已签约正在推进的重大项目,做好跟踪服务、政策支持,争取明年第一批开工。加大东北亚博览会、吉商大会等重大活动签约的93个项目推进力度,强化调度督导,促进项目尽快落地。推进韩国三星、德国大众、法国电力、威力雅、芬兰诺基亚、日本丸红等世界500强企业投资项目,尽快取得实质性进展。以推进一批重大项目落地开工为牵引,促进全省加快产业转型升级。
(四)强化跟踪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梳理简化外资项目备案、落地程序,落实负面清单,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前的准备工作。强化“12312”全省外商投资企业服务热线、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联席会议作用,及时协调解决外资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坚持问题导向,通过召开日资、韩资企业座谈会以及全省外资企业新年座谈会,听取企业家代表的意见建议,解决制约企业发展的难题,提高企业的满意度和获得感。构建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提高投资吸引能力。
(五)加强策划研究,提高项目质量。深入研究“十四五”国民经济和重大产业发展方向,提升项目与国家产业政策、发达省区产业梯度转移需求匹配度。完善省招商引资项目评审专家组,加强对项目前期谋划各个环节的指导,省级层面升级整理200个、新包装200个重点项目,从顶层设计上提高项目谋划科学化水平。围绕四个“万亿级”产业,聚焦“一主、六双”产业空间布局,明确招商重点和方向,指导各地谋划包装好2020年的重点项目,全省拟谋划1000个招商引资项目。加强与行业协会、专业机构对接,提升招商引资项目层次,努力形成洽谈一批、推进一批、签约一批、储备一批的良性循环格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切实把招商促进专项攻坚行动作为四季度工作重中之重纳入日程,全面落实行政一把手负责制,结合实际细化实施方案,集中优势力量组织实施,逐个项目狠抓签约、落地、投产、竣工,冲刺全年目标任务,务求年底前在招商规模和质量上实现新突破。
(二)实行领导包保。对全省重点推动的项目(投资总额10亿元以上及具有带动、引领和辐射作用的项目),推行“一个重大项目、一名包保省领导、一个责任地区、一个牵头协调部门、一抓到底”的“五个一”工作机制。按照工作分工领域、部门职能和项目产业类别,由省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确定项目包保省领导和责任地区、牵头协调部门,建档立卡,明确责任,细化分工,按照“谁包保、谁负责”的原则,协调解决项目落地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直至项目落地,投产达效。
(三)加强绩效考核。年底对各地区利用内、外资情况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当年内特别是四季度外资项目资金到位额增速、内外资项目资金到位额增量、内外资项目资金到位、鼓励类内外资项目资金到位等情况,科学评价各地区招商引资工作实绩,形成年度考核综合排名,纳入绩效考核评价。
(四)强化工作合力。充分发挥省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各地主体作用和各部门服务作用,增强全省“一盘棋”意识和相互之间沟通协作,形成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同频共振的攻坚合力,共同破解一批历史遗留问题和瓶颈问题,推动建设一批大项目好项目。
全省营商环境建设专项攻坚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五项攻坚”的决策部署,扎实开展营商环境建设专项攻坚行动,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视察吉林时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以市场化、法治化、便利化、可预期为导向,以对标一流营商环境深化改革为抓手,以政务服务优化和数字化建设为突破,以企业和群众满意度、获得感为衡量标准,通过组织开展决战四季度集中攻坚,推动全省营商环境短板和弱项得到明显改善,地方层面的突出问题和全省层面的共性问题得到妥善解决,为全省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全方位推动提升市场竞争开放度,围绕宽准入、强监管、降成本,重塑市场化的营商新环境。
1.持续放宽市场准入。(1)落实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2)不断优化投资环境,在民航、铁路、公路、油气等领域,进一步减少社会资本市场准入限制。(3)保障外商投资企业公平待遇。全面落实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实现市场准入内外资标准一致。(4)建立健全外资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回应和解决外资企业反映的问题。(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厅牵头,各市〔州〕、县〔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改革创新市场监管。(1)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进一步促进政府监管规范化、精准化、智能化。(2)依托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吉林省“互联网 监管”系统,推动实现各级政府及部门监管系统全联通,监管全覆盖,实现数据归集共享,形成全省联网、全面对接、依法监管、多方联动的监管“一张网”,与国家“网联网 监管”系统对接联通。(3)积极推进联合检查,促进全社会依规合法经营。(省市场监管厅牵头,省委编办、各行政执法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减轻企业税费负担。(1)落实国家结构性减税政策,推动深化增值税改革、扩大享受减半征收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范围等减税降费政策落地。(2)加强依法治税,减少征税自由裁量权、增加透明度。(3)清理整顿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完善乱收费举报投诉查处机制。(4)持续开展向企业问效、问需、问计和为企业送政策、送服务、送建议“三问三送”活动,宣讲减税降费政策,跟踪评估政策执行情况,查摆整改突出问题,确保政策落地见效。(省税务局、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厅牵头,各市〔州〕、县〔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降低企业交易成本。(1)积极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建立顺畅的融资体制机制。综合有效运用再贷款、再贴现、定向降准等货币政策工具,为金融机构支持小微企业提供低成本的信贷资金来源。(2)加大民营企业信贷支持力度,不盲目停贷、压贷、抽贷、断贷,防止随意减少授信。清理规范市场主体融资时强制要求办理的担保、保险、评估、公证等事项,减少融资附加费用,降低融资成本。(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吉林银保监局、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各市〔州〕、县〔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5.规范整顿中介服务。治理各种中介服务乱收费,对与行政机关暗中挂钩、靠山吃山的“红顶中介”,串通操纵服务价格甚至欺诈勒索的各类“灰中介”“黑中介”,要依法整治和打击。(省市场监管厅牵头,各市〔州〕、县〔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6.推进招标投标改革。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消除在招投标过程中对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的限制和壁垒。(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局、省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全方位健全完善政策法规和制度机制,围绕提供可靠的安全保障,重塑法治化的营商新环境。
7.健全营商环境制度体系。贯彻落实《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积极推进规范政务服务数据管理、信用体系建设的地方立法,研究营商环境考核评价等相关制度建设,为重塑营商新环境提供坚实法治保障。(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局牵头,各市〔州〕、县〔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8.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全面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坚决杜绝除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公共安全、环境保护、劳动保障等直接涉及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事项以及国务院、省政府临时部署以外的多头、多次行政检查。严格严肃治理交叉执法、重复执法、重复处罚等问题。(省市场监管厅、省司法厅牵头,各行政执法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9.强化企业经营司法保障。推进清理涉软积案,化解清结久拖不决涉企案件、长期未结涉企诉讼案件、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和与发展环境有关的重点信访积案。(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司法厅、省信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全方位对标国内先行标准,围绕服务企业生长全生命周期,重塑便利化的营商新环境。
10.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便利化。(1)推进最彻底的“放管服”改革,建立简政放权新目录、新清单、新举措。(2)加大证明事项清理力度,持续推动减证便民行动,该清理的清理、该简化的简化、该合并的合并,地方自行设定的证明事项一律出清。(3)推动政务服务标准化。抓紧梳理审核各地、各部门政务服务事项,编制政务服务办事指南并向社会公布,“省市县乡村”五级齐头并进、同步推进,全省一个标准,全面消除审批服务中的模糊和兜底条款。(4)完善省、市、县、乡镇综合性政务大厅集中服务模式,推动将垂直管理部门在本行政区域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纳入综合性政务大厅集中办理,实现“应进必进”。(5)将部门分设的办事窗口整合为综合窗口,7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分类受理。(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局牵头,各市〔州〕、县〔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大力发展“互联网 政务服务”。(1)统筹推进全省一体化政务平台建设,实现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一网通办,推动30项“办好一件事”事项落地。(2)推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实现便民、惠企、优政,确保年底前省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90%,市、县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70%。(3)优化实体大厅功能,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综窗改革,推动一窗受理从“物理整合”到“化学融合”。(4)加强数字安全监管。加快构建数字安全保障体系,加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防护,构建覆盖所有责任主体、关键环节、数据资源的管理体系,保障“数字政府”运行安全。(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局牵头,各市〔州〕、县〔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2.简化企业开办、注销程序。(1)持续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全面取消市场主体名称预先核准环节,推行市场主体登记全类型、全区域、全流程电子化办理,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以内。有条件的地区在确保登记质量前提下,探索压缩至2个工作日以内。(2)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拓展简易注销适用范围,推动全省企业注销成本再降低、注销时间再压缩。(3)实施“证照分离”改革。推动省级以下政府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和市场监管部门的行政许可事项纳入改革范围,推行“证照分离”全覆盖,真正实现“准入即准营”。(省市场监管厅牵头,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省税务局、长春海关及各市〔州〕、县〔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3.大幅提升投资审批服务效率。(1)完成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在市场准入、审批许可、招投标等方面打造公平竞争的环境。(2)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实施全流程、全覆盖改革,政府投资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间压缩至100个工作日以内,一般社会投资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间压缩至80个工作日以内,省和各市(州)初步建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框架和审批管理系统,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相关系统平台实现互联互通。(3)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全省所有市县一般登记、抵押登记业务办理时间全部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扩大立等可取业务办理范围。(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牵头,各市〔州〕、县〔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4.持续优化企业纳税服务。(1)缩减纳税次数。深化纳税便利化改革,简并涉税表单,优化办税流程,逐步实现非税收入统筹征缴一张报表、一次申报。(2)压缩办税时限。建立完善个性化服务措施,大力推行网上办税,提高企业类纳税人网报开通率,全省部分行业企业实现纳税申报表、财务报表联网报送。按照方便原则选择就近办税,最大限度压减企业办理纳税时间。(3)优化税后流程,压缩企业纳税申报之后办理留抵退税等事项的环节和时间,实现备案类减免税网上办理,核准类减免税网上预申请。(省税务局负责)
15.方便企业获得信贷。落实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要求,健全评价机制。优化审批流程,进一步提高不同所有制企业的申贷获得率。(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吉林银保监局、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16.方便企业获得水电气暖。(1)全面清理涉及水电气暖接入的前置审批事项,凡没有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强制标准要求的,一律不得以各类许可、备案、证明等作为企业获得水电气暖供应的前置条件。(2)推动优化办理流程,简化从报装申请开始到完成签订合同并通水电气暖截止的全流程程序手续,解决办事手续繁、效率低问题,提高服务质量。(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能源局、省电力公司牵头,各市〔州〕、县〔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7.持续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进一步完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将“单一窗口”功能覆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等相关区域。加大“单一窗口”推广应用力度,主要申报业务应用率达100%。优化出口退税办税流程,加快出口退税办理进度,全面实行无纸化退税申报,实现申报、证明办理、核准、退库等出口退(免)税业务网上办理。(省商务厅、长春海关、省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全方位打造宜居、宜业的人文环境,围绕修复提升投资信心,重塑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18.大力推进政府诚信建设。(1)加大政府部门及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资金清理力度。优先清偿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和民生工程款项等。(2)加大招商引资违约失信行为整治力度,坚决纠正一些地区政府、部门不守信用、“新官不理旧账”等现象,适时通报一批典型案例。(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局、省司法厅牵头,各市〔州〕、县〔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9.强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1)推进信用监管,建立健全协同监管平台,加快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实现企业信用信息有效归集公示。(2)实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推动实现联合惩戒全覆盖,积极发挥信用联合惩戒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导向作用。(3)依托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共享使用,完善市场主体信用档案,进一步强化全社会的诚信意识。(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局牵头,各市〔州〕、县〔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0.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1)发挥省政府重点企业帮扶解困联席会议制度作用,推动解决企业在融资贷款、生产配套等方面的实际困难,消除企业后顾之忧。(2)组织实施好“万名机关干部助力万户企业发展服务行动”,帮助企业解决困难。(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工商联、省国资委牵头,各市〔州〕、县〔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1.正向激发干事创业热情。(1)落实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中办发〔2018〕29号)要求,细化完善干部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2)依据《吉林省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对诬告陷害行为责任追究处理办法》,及时调查处置故意捏造公职人员违纪违法犯罪事实,向纪检监察机关作虚假告发,意图陷害他人,使他人受到纪律法律追究、毁坏人格名誉、影响提拔任用等诬告陷害行为,保护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省委组织部、省纪委监委、省法院、省检察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组织实施
(一)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全省各级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好职能作用,统筹协调政策措施研究制定、任务推进落实、效果考核评价等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建立相应工作推进机制,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研究部署和组织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各地要落实属地责任,根据本方案,聚焦本地实际问题,细化落实举措,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监督查处。全省各级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机构要加大监督力度,进一步建立健全损害营商环境行为的投诉举报处理机制,依托软环境智能管理平台和“12342”投诉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微信公众号等,实行统一受理、直接查办或按责转办,坚决纠正损害营商环境的各类问题。各地、各部门要及时办理转办的投诉举报,并在规定期限内反馈办理结果。
(三)加强绩效考核。以破解制约营商环境优化的关键瓶颈为重点,以群众满意、客商满意、企业满意为标准,组织开展绩效考核,以评促改、以评促优,全面准确反映全省各地区、各部门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进展和实际效果。
(四)抓好宣传解读。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已出台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移动终端和社交平台等渠道载体,向市场主体精准推送各类产业发展、企业扶持的优惠政策信息,着力提升政策知晓度和可及性。要发挥各级政务服务窗口政策举措宣传、收集社情民意的前沿阵地作用,强化对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统一服务标准,确保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更加畅通无阻。加大对外宣传推介力度,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