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湘政办发〔2018〕76号)有关规定,施工图审查实行“互联网+多图联审”,全电子化政府购买,线下无审批。为规范施工图审查行为,提高施工图审查效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简化施工图审查申报程序。建设单位应根据项目管辖权限,通过湖南省施工图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向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申报施工图审查,一次性上传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施工图审查要件材料(详见附件1)。勘察设计企业应配合建设单位当日同步上传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等材料。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在建设单位申报施工图审查当日核实审查要件,对要件齐备的审核确认,对要件不齐备或未同步上传施工图的予以退件,不得边审查边补要件。各地对重大民生项目可出台容缺审查政策,列出可容缺审查的项目类型清单,建设单位提供在出具审查合格报告书前补齐要件的承诺书后,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可容缺受理审查。 二、加快政府购买服务委托。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在审核确认后次日通过系统选定审查机构,签订审查服务合同。审查机构应在签订审查服务合同当日确认施工图编制深度是否符合规定。对不符合规定的予以退件,并向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建设单位和勘察设计企业一次性告知需补齐的内容;对符合规定的,由审查机构在系统上确认受理审查。在施工图审查过程中,不得边审查边补充施工图设计文件。对超长线性工程或分批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超大型项目,经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同意,可分段申报施工图审查。 三、规范施工图审查流程。施工图审查受理之后,审查机构对施工图进行一审,对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且满足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消防和人防防护等安全性要求的,出具审查合格书;否则出具审查意见告知书,将存在的问题逐一载明并一次性告知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建设单位和勘察设计企业。勘察设计企业应在4个工作日内根据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并上传;修改图纸上传后审查机构进行复审,复审仍未修改到位的,审查机构应再次将审查意见告知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建设单位和勘察设计企业,勘察设计企业应在2个工作日内根据复审意见进行修改并上传;对不能按期修改上传或三审仍不合格的,审查机构出具不合格意见书当日予以退件。因三审不合格退件再次申报施工图审查的,仍由原审查机构审查,但审查服务费不再列入财政预算。每季度勘察设计质量检查将三次审查不合格项目列为重点抽查对象。审查机构应在13个工作日内完成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含一审、复审和三审);在8个工作日内完成二次装修工程及其它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含一审、复审和三审)。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备案(含勘察、设计两阶段);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二次装修及其它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备案。勘察设计企业对审查机构的审查意见存在异议的,1个工作日内可向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申请从全省施工图审查专家库中抽取有关专家裁定。备案完成后,建设单位、勘察设计企业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需通过系统对审查机构审查情况进行评价。 四、加快支付审查服务费。审查机构出具审查合格意见后,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按合同约定支付审查服务费,不得拖欠审查费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拖欠审查费用3个月以上的,审查机构可在该地区建设项目计算机遴选招标时拒绝报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以及其他建设工程专项消防设计审查服务费应根据项目类型、规模大小、复杂程度合理选定。施工图审查服务费应包含住建、人防、消防等全部审查费用,人防、消防专项审查服务费不再单独列支。 五、加强施工图审查效能监管。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对全省施工图审查效率进行监督,对市州施工图审查情况实行季度通报。市州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对所辖县市区施工图审查效率进行监督,对县市区施工图审查情况实行季度通报。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统一使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立的施工图审查机构库开展施工图审查,要进一步充实勘察设计质量监管力量,加强施工图审查效能监管,提升施工图审查效率。对超时办理备案手续的有关责任人要问责追究。对未一次性告知、超时限审查或无正当原因故意退件的审查机构及相关从业人员,情节严重的将按有关规定认定上报为不良行为记录。对年度内累积2次认定为严重不良行为记录的,应停止审查机构承接业务,终止相关从业人员审查资格,不再列入全省施工图审查机构名录。对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勘察设计企业及执业人员应按规定认定上报为一般不良行为记录,情节严重的认定上报为严重不良行为记录,同时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注册地在外省的还应限制进入我省建筑市场,并函告所在省份的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审查机构应加强审查人员管理,在线审查由“密钥”管理升级为“人脸识别”管理,杜绝审查人员挂靠审查。 六、实行审查机构动态监管。建立审查机构正向激励机制。系统每季度根据审查机构的用户评价、审查质量、审查时效及不良行为进行统计打分(详见附件2),统计打分与审查机构每季度业务份额直接挂钩。每季度初系统自动根据审查机构的考评打分重新计算季度业务份额。建立审查机构正常准入和退出机制。全省审查机构实行名录管理制,严控审查机构名录数量。审查机构名录数量因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的行政处罚导致减少的,省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启动审查机构补录程序,接受设计企业申报审查机构资格,择优选定后补充进入全省施工图审查机构名录,保持全省审查机构名录总数不变。审查机构施工图审查办理事项接受全社会监督,分别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系统内设立施工图审查业务投诉举报电话和网上投诉举报窗口,投诉电话0731—88950075。建设单位、勘察设计企业可对审查机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检举,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查实后依法依规对相关审查机构及从业人员进行处理。 七、本通知自2019年10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4年9月30日。 附件:1.各类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要件材料清单 2.施工图审查机构季度综合评分表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