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号)、《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95号)等规定,经报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19年本)》(以下简称《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列入《目录》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应当按照分级管理、“应进必进”的原则在省、市州两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交易。按规定,未达到依法必须招标、公开采购或交易限额标准的交易项目,中央在湘企业按要求进入本企业全国统一电子招标平台以及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行政监督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积极推进《目录》所列项目进场交易,加强对《目录》所列项目交易活动的监督管理。
三、省、市州两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流程,提升服务质量,为《目录》所列项目进场交易提供综合服务和交易见证,为市场主体、社会公众和行政监督部门提供交易保障、信息服务和监督支撑。
四、各地各有关部门可结合实际,增加其他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纳入《目录》。
五、对于应进我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交易而未进入的项目,行政监督部门应根据规定处理,并将相关违规行为记录到全省统一的信用管理系统。
六、本《目录》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17年本)>的通知》(湘发改法规〔2017〕789号)同时废止。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9月30日
附件:
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19年本)
一级编号 |
项目类别 |
二级编号 |
项目名称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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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工程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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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1 |
工程建设 |
a0101 |
房屋市政建筑项目 |
工程类项目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代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 工程类项目严格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第16号令)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发改法规规〔2018〕843号)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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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102 |
工业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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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103 |
交通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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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104 |
水利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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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2 |
环境整治 |
a0201 |
水、土壤、大气污染防治工程,达到必须招标规模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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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3 |
土地整理 |
a0301 |
土地整理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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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4 |
其他工程项目 |
a0401 |
其他必须招标的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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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5 |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 |
a0501 |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项目 |
我省范围内按照《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应当进行国际招标的机电产品招标项目,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非国有资金项目或特殊情况项目(非基本建设项目、非技术改造项目场地受限等)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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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政府采购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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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01 |
政府采购 |
b0101 |
集中采购项目 |
集中采购项目是各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工程、货物及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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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02 |
b0201 |
分散采购项目 |
分散采购项目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的限额标准以上的未列入集采目录,且实行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的政府采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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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医药采购类(不含政府采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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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01 |
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用设备 |
c0101 |
药品采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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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0102 |
医用耗材采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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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0103 |
疫苗集中采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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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0104 |
医用设备采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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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0105 |
计划生育避孕药集中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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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国有资产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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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01 |
产(股)权交易 |
d0101 |
国有产权及股权转让(取得有权批准单位同意非公开协议转让的项目除外) |
包括国有企业产权及股权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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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02 |
企业增资 |
d0201 |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增加资本(政府以增加资本金方式对国有出资企业的投入及取得有权批准单位同意非公开协议转让的项目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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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03 |
国有资产处置 |
d0301 |
国有企业的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转让及租赁(取得有权批准单位同意非公开协议转让的项目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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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0302 |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与处置 |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经批准通过公开竞价方式转让,以及经批准公开招租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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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资源类(不含政府采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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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01 |
土地使用权交易 |
e0101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 |
包括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或者入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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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02 |
土地指标交易 |
e0201 |
补充耕地指标易地转让 |
指新增耕地指标和旱地改造水田易地转让指标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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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0202 |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结余指标流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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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03 |
矿业权交易 |
e0301 |
探矿权采矿权出让转让 |
包括探矿权采矿权出让、国有矿业权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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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04 |
水权交易 |
e0401 |
水权交易 |
指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交易(主要包括地区间、流域间、流域上下游、行业间、用水户间等交易流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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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05 |
采砂权交易 |
e0501 |
采砂权交易 |
指河道采砂权出让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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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环境权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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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01 |
环境权交易 |
f0101 |
排污权交易 |
指主要污染物排放权有偿转让(含国家和省确定实施排放总量控制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权有偿使用,目前我省为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合物、铅、镉、砷等七类污染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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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0102 |
碳排放权交易 |
指依法取得的温室气体排放配额和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交易。温室气体主要包括大气中吸收和重新放出红外辐射的自然和人为的气态成分,包括二氧化碳(co2)、甲烷(ch4)、氧化亚氮(n2o)、氢氟碳化物(hfcs)、全氟化碳(pfcs)、六氟化硫(sf6)和三氟化氮(nf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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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0103 |
煤炭产能置换指标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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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特许经营权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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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01 |
特许经营权 |
g0101 |
城市供水特许经营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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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0102 |
管道供气特许经营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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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0103 |
集中供热特许经营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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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0104 |
城市污水处理特许经营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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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0105 |
城市垃圾处理特许经营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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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0106 |
城市公共客运特许经营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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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0107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业特许经营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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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农村集体产权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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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01 |
农村集体产权交易 |
h0101 |
农村集体土地经营权有偿流转(不含林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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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0102 |
农村集体资产流转 |
包括“四荒”使用权、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农业生产设施设备、小型水利设施使用权、农业类知识产权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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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0103 |
农村集体企业产(股)权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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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林权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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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01 |
林权交易 |
i0101 |
国有林权出让(包括国有林权再次流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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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0102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的林权流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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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其他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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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01 |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ppp) |
j0101 |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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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02 |
罚没处罚类项目 |
j0201 |
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的诉讼(涉案)、罚没、抵债(税)资产的市场化处置项目 |
涉及国有资产的司法委托拍卖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其他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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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03 |
公共设施及市政公用设施相关资源有偿转让 |
j0301 |
公共空间户外广告资源经营权有偿转让项目 |
含城市路桥、公共场地、公园绿地、机场、房屋等建筑物空间户外广告位出租;依附市政设施、交通工具各种形式户外广告位出租;其他各类公共场所、市政设施户外广告位出租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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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0302 |
道桥、建筑、园林等公共设施及大型活动冠名权有偿转让项目 |
含公共设施冠名权有偿转让、各类大型活动冠名权有偿转让,其他各类公共场所冠名权有偿转让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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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0303 |
公共场地及市政公用设施使用权、承包经营权有偿转让项目 |
含公共场地商业化运作承包经营权有偿转让;市政公用设施使用权、经营权有偿转让;其他公共场地及市政公用设施使用权、承包经营权有偿转让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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