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县(市)生态环境局、地方金融监管局、财政局、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营业管理部、江苏省各市中心支行,各银保监分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深入推进绿色金融服务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8〕413号),特制定《江苏省绿色债券贴息政策实施细则(试行)》《江苏省绿色产业企业发行上市奖励政策实施细则(试行)》《江苏省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实施细则(试行)》《江苏省绿色担保奖补政策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2019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