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2018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以下简称《清单(2018年版)》)。为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全面实施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刻领会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重要意义
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是党中央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意味着我国在市场准入领域确立了统一公平的规则体系,清单之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自主选择是否进入。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使各类市场主体享有同等的市场准入条件待遇,有利于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有利于明确政府发挥作用的职责边界,规范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审批权责和标准;对于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各市、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深刻领会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重要意义,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二、扎实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全面实施的各项重点工作
为进一步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改革部署要求,推进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全面实施,重点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实现“一单尽列,单外无单”。《清单(2018年版)》包括禁止准入类和许可准入类两大类,将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设立的全国性市场准入事项,地方依法设立的市场准入管理措施,以及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编制的其他各类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全部纳入。各市、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清单所列事项,切实加强市场准入规范管理。为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的管理模式,各市、各有关部门要立即组织开展“三个全面清理”工作,即全面清理清单之外违规设立的准入许可,全面清理准入环节违规设置的隐性门槛,全面清理清单之外违规制定的其他形式的负面清单,坚决杜绝“单外有单”的现象。属于地方对产业结构调整目录和政府投资目录细化措施的,要逐条对照梳理,不得借机扩大审批权限,或另设审批事项,有关文件应修订为“禁止限制目录”,不得再以负面清单命名;与产业结构调整目录和政府投资目录无关的,原则上不得保留。
(二)实行“一年一修,动态调整”。按照国家部署,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如无特殊情况将每年修订一次,根据“放管服”改革的深入推进、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等情况,对清单及时作出修改调整。2019年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修订工作已全面启动,各市、各有关部门要对照《清单(2018年版)》,结合“放管服”改革最新进展、市场主体的诉求期盼以及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研究提出对清单修订工作的有关建议。
(三)做到“一目了然,一网通办”。在现有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信息公开平台基础上,国家层面将进一步提升公开力度,丰富公开内容,使清单事项及对应的审批要件“一目了然”,确保清单便捷适用,准入审批有据可循。信息公开机制的建设将与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完全衔接,实现“一网通办”。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国家部署的时间任务要求,做好“三个完全匹配”工作,即负面清单具体措施与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完全匹配,负面清单事项信息与政务服务事项信息完全匹配,负面清单信息公开机制建设与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进度完全匹配。
三、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省里成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全面实施工作专班,负责推动全省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有序实施。省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工作专班负责人,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大数据局等部门负责同志为工作专班成员,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做好综合、联络、协调和服务等具体工作。同时,建立联络员制度和情况报送制度。各市要尽快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全面实施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
(二)明确时间任务要求。
1.各市、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研究提出对2019年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修订建议,于2019年6月10日前报送省发展改革委汇总。
2.认真开展“三个全面清理”,确保2019年6月底前完成清理工作。各市、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实施情况的跟踪监测与评估总结,自二季度起,每季度报送一次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实施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工作建议。清理工作完成情况和二季度进展情况于2019年6月底前报送省发展改革委汇总。
3. 2019年12月底前,国家层面将建立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代码体系,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对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代码体系,对进入政务服务平台办理的市场准入类审批事项进行核查,没有赋码的市场准入类事项不允许进入政务服务平台在线审批系统。
(三)推进配套制度建设。各市、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完善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相适应的准入机制、审批机制、事中事后监管机制、社会信用体系和激励奖惩机制等,着力营造公平竞争、便利高效的市场环境。
(四)加强调查研究和宣传解读工作。各市、各有关部门要深入研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实施工作和实施效果,及时发现并反馈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宣传解读和培训工作,增进各类市场主体和各级行政机关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和全面实施工作的了解。实施过程中要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倾听市场主体的诉求期盼,畅通反映情况的渠道。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5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省委有关部门。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9年5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