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县(市、区)财政局:
为了充分发挥各地财政投资评审机构的职能作用,优化财政资源配置,防范政府投资风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根据《预算法》、《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1号)、《财政部关于充分发挥预算评审中心职能作用 切实加强预算管理的通知》(财办预〔2015〕21号)等规定,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必要性
(一)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需要。
党的十九大提出“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深化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发挥标准对预算编制的基础性作用,是推进预算科学精准编制的必然路径。加强财政投资评审,是以制定同类项目支出标准为着力点,推进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的有效措施。
(二)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需要。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新增重大政策和项目预算审核,必要时可以组织第三方机构独立开展绩效评估,审核和评审结果作为预算的重要参考依据。”加强财政投资评审,是夯实预算绩效管理基础,促进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建立的技术支撑。
- 防范政府债务风险的需要。
《政府投资条例》规定:“国家加强对政府投资资金的预算约束。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违法违规举借债务筹措政府投资资金。”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预算评审,依法将项目的财政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约束,是有效防范政府债务风险的重要手段。
二、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财政工作大局,以加强和改进预算管理为重点,按照“突出重点、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健全机制”的要求,推动财政投资评审职能转型,扎实开展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评审等工作,建立预算评审机制,探索制定项目支出标准,积极参与预算绩效评估,强化评审结果运用,充分发挥财政投资评审在预算管理中的定量基础和技术支撑作用。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的关系,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牢固树立“质量是评审工作的生命线”理念,建标准、促规范,进一步提高评审质量;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建机制,抓落实,科学防范评审风险。
三、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明确财政投资评审的范围。
1.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安排的建设项目;
2.财政专项资金安排的建设项目;
3.政府性基金安排的建设项目;
4.政府性融资安排的建设项目;
5.其他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设项目;
6.拟纳入年度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和预算执行中拟追加预算的重点项目;
7.需要进行专项核查及追踪问效的其他项目或专项资金。
(二)依法依规开展财政投资评审。
财政投资评审遵循公开透明、公正客观、廉洁自律的原则。财政部门对符合评审条件的送审项目,依法依规开展财政投资评审。项目评审分为自主评审和委托评审两种方式。自主评审指财政部门依靠自有人员力量开展的评审业务;委托评审指财政部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组织社会中介机构或专家开展的评审业务。对委托评审项目,应加强对承接项目的社会中介机构和专家的管理及考核,确保评审质量。对评审报告质量达不到要求的,根据报告质量相应扣减直至不支付评审费用;对评审工作完成质量差、效率低的,一定时间内不再委托其评审业务;对故意提供内容不实或虚假的评审报告的,应终止其承接财政投资评审业务的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加强财政性资金项目预算评审。
充分发挥财政投资评审机构的专业优势,做好财政性资金项目的预算评审工作,将项目评审嵌入预算管理流程,做到“先评审、后安排”,未经评审不得安排预算资金,使预算评审成为预算编制的必要环节,评审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依据。要遵循财政预算编制的基本规律,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国家宏观调控要求和行业发展需要等因素,明确重点支出预算安排的基本规范。通过预算评审,进一步规范财政性资金投资行为,坚持投资与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收支状况相适应;坚持按概算控制预算,严禁超规模、超标准、超概算的投资行为。促进政府投资年度计划和本级预算相衔接。
(四)探索制定项目支出标准。
发挥标准对预算编制的基础作用,探索制定项目支出标准。加强对部门编制预算的指导,制定预算编制规范,提高预算编制的合理性和准确性,提升预算编制质量。鼓励各级财政部门加强评审结果运用,收集、分析、利用评审数据。按照先易后难、急用先行的原则,从条件相对完备、共性突出的项目着手制定标准。
(五)强化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评审管理。
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评审管理,完善管理制度、规范管理流程、加强内控管理、防范评审风险、提升评审质量。结合工作实际,合理设定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财政投资评审范围。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评审管理,对由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的竣工财务决算评审,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随机进行抽查。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引领,廉洁评审。
强化政治引领,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融入评审工作当中。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发挥评审在财政管理中的重要作用。严明纪律要求,将廉洁自律意识贯穿评审工作始终,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评审队伍。
(二)压实责任,加强指导。
各级财政部门是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管理主体,要压实主体责任,结合预算管理的需要,切实履行评审职能。省级财政部门负责指导全省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工作,市州财政部门要加大对所辖县(市、区)的工作指导,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
(三)完善制度,提升能力。
各级财政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完善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制度,科学防范评审风险,确保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在规范的轨道上运行。推进评审流程优化,明确评审时限,评审资料实行清单管理。积极推进评审信息系统建设,持续加强干部培训,加大评审工作宣传力度,不断提高评审质量和效率。
湖北省财政厅
2019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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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省财政厅驻各市州财政监督检查办事处。
湖北省财政厅办公室 2019年7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