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有关单位,各市(州)发展改革委(局)、贵安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特区)发展改革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和《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黔党发〔2018〕29号)工作部署,进一步拓宽民间投资领域,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扩大民间投资规模,推动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工作安排,省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了贵州省2019年第一批重大民间投资项目工程包(以下简称“工程包”),现印发给你们,同时向社会公开发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程包”主要内容
本次共向社会资本推介民间投资项目164个,项目总投资1515.24亿元,拟引入民间资本规模为1245.84亿元,其中:产业发展项目8个,项目总投资23.93亿元,拟引入民间资本规模19.46亿元;城镇基础设施项目28个,项目总投资322.78亿元,拟引入民间资本规模266.98亿元;大数据项目2个,项目总投资34.00亿元,拟引入民间资本规模34.00亿元;公路项目3个,项目总投资52.31亿元,拟引入民间资本规模48.48亿元;能源项目2个,项目总投资16.18亿元,拟引入民间资本规模3.24亿元;农业农村项目17个,项目总投资90.27亿元,拟引入民间资本规模57.18亿元;社会民生项目63个,项目总投资774.43亿元,拟引入民间资本规模663.34亿元;生态环保项目24个,项目总投资82.49亿元,拟引入民间资本规模62.99亿元;水利项目8个,项目总投资37.34亿元,拟引入民间资本规模25.17亿元;物流项目9个,项目总投资81.50亿元,拟引入民间资本规模65.00亿元。
二、有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统筹抓好项目前期手续、资金筹措、建设管理等工作,积极加强对项目的协调服务,推进项目尽快落地实施;要加强项目谋划和储备,做到“谋划一批、储备一批、实施一批、补充一批”;各地、各部门要对本次推介的重大民间投资项目实行台账式管理,实现精准调度和跟踪服务,对项目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沟通、协调解决,切实推进项目顺利实施。
(二)加强政策支持。对纳入“工程包”的重大民间投资项目将在政策、资金、项目推介上给予倾斜支持,优先争取纳入国家、省级相关规划,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优先争取中央资金和安排省级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及其他相关产业基金。对正在办理相关前期手续的项目,各级发展改革、自然资源、生态环保等有关部门要建立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全程代办。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大力宣传民间投资的重大意义,加强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要充分利用各种平台和媒体向社会各界推介项目,提高社会各方对推介项目的认知度,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参与我省重大民间投资项目建设,及时对项目建设成效和典型案例进行总结,组织新闻媒体进行跟踪宣传报道,不断营造良好的合作氛围。
附件: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