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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高质量建设“四好农村路”2.0版助力“两个先行”的实施意见

浙政办发〔2023〕21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精神,高质量建设“四好农村路”2.0版,助力“两个先行”,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强力推进创新深化、改革攻坚、开放提升,聚焦补短板、锻长板,高质量推进新一轮“四好农村路”规划、建设、改造、运营管理及融合发展。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乡镇通三级以上公路比例达到90%,建制村通双车道公路比例达到70%,安全精细化管理覆盖率达到100%,城乡公交一体化率达到85%,建制村快递物流服务覆盖率达到100%,农村交通智慧服务覆盖率达到100%,建成畅达、平安、智慧、共享的“四好农村路”2.0版,为2035年建成世界一流的现代化农村交通运输体系奠定坚实基础。

二、重点任务

(一)打造畅达农村路。

1.全面完善规划。科学编制全域农村公路网布局规划,与国土空间、旅游发展、乡村建设等规划有机衔接,形成结构合理、功能完备、覆盖全面的普惠型农村公路网络,促进交通设施与文化、旅游等充分融合。(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建设厅、省文化和旅游厅,各市、县〔市、区〕政府。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以下各项任务均需各市、县〔市、区〕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2.攻坚路网建设。打通断头路、瓶颈路,推进水上渡运与农村公路网络相协调,畅通微循环。新建、改建农村公路10000公里,加快推进山区26县乡镇通三级公路、建制村通双车道公路、百人以上自然村通等级硬化路工程,推进农村公路与森林防火巡护道共同建设。(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局)

3.提升路面品质。构建农村公路长寿命周期科学养护体系,深化轻量化自动检测装备应用,实现具备条件的农村公路路面自动化检测全覆盖。实施农村公路养护工程30000公里,动态消灭差等路、提升次等路。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逐步完善多种形态、分工合理的农村公路养护生产组织模式,农村公路优良中等路率保持90%以上。(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

4.改善路域环境。加强农村公路路域环境常态化治理,将绿化、美化、洁化、路面平整的要求扩展到重要县道和通景公路,并逐步向乡村道延伸。广泛开展美丽农村路建设,进一步营造文明舒适优美的通行环境。(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

(二)打造平安农村路。

1.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加强农村公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持续推进事故多发点段、严重安全隐患路段整治,推进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深化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千灯万带”示范工程,完善标志标线10000公里、整治平交路口5000处、增设错车道2000处,临水临崖、急弯陡坡等险要路段警告标志和路侧护栏覆盖率达到100%,危桥病隧当年处治率达到100%,实现一级、二级危险边坡动态清零。(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应急管理厅)

2.提高农村运输安全水平。加强城乡公交运行安全监管,卫星定位装置安装率达到100%,县域城乡公交责任事故死亡率低于0.05人/百万车公里。深入推进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安全专项治理,推广动态视频监控、车辆安全行驶辅助系统等。落实交通安全教育管理要求。(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应急管理厅)

3.提高交通秩序精细化管理水平。强化路面执法管控,加强重点时段和重点路段视频巡查、交通技术监控、车辆巡查管控等,严厉查处非法营运、超限超载等严重违法行为。加强安全宣传劝导,对高风险群体开展精准宣传教育,普及交通安全知识。(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

(三)打造智慧农村路。

1.提高治理水平。加快搭建农村公路综合一体化平台,强化全过程智慧管理。全省农村公路智慧管养覆盖率达到100%,形成科学高效、协同联动的现代化治理体系。(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供销社、省邮政管理局)

2.提高服务水平。推进城乡公交一卡(码)通行,加快实施城乡公交数智监管,全省建制村城乡公交电子支付覆盖率达到100%,县级城乡公交数字化服务及监管系统覆盖率达到100%。积极发展城乡智慧物流,开展客货邮融合、农产品冷链物流、快递车辆共享等领域数字化改革,推进智能公交邮箱、智能快递柜等设备应用,不断健全农村物流信息服务体系。(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邮政管理局)

3.助力数字经济创新提质“一号发展工程”。加快开发“浙路助富”应用场景,为自驾游线路展示、民宿宣传推广、特色农产品线上售卖等提供平台。推进电子商务平台与农村物流经营主体合作,提供日用消费品、农资下乡和农产品进城的“网上下单、一键送达”服务。(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供销社、省邮政管理局)

(四)打造共享农村路。

1.提高城乡公交一体化水平。进一步完善农村公交客运政府购买服务或运营补贴机制,建立健全农村公交客运发展长效机制,扩大城乡公交一体化覆盖范围。城乡公交清洁能源车辆比例达到60%。实施渡口公交化改造,渡口与陆上公交对接率达到60%。制定城乡公交一体化服务规范,推动标准化、精细化管理。(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

2.提高农村物流服务水平。推进山区26县加快县级物流中心建设,全省覆盖率达到100%。推进客运、货运、邮政快递等主体合作,建设改造县级共同配送中心,改造提升“多站合一”乡镇客货邮融合服务站和“一点多能”村级农村物流服务点,开通一批客货邮合作线路,实现主要快递品牌建制村全覆盖,形成城乡衔接、服务普惠、便捷高效的县域农村物流服务体系。(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邮政管理局)

3.完善农产品冷链物流网络。加快冷链物流园区建设,优化农产品冷链物流骨干基地布局,完善“骨干基地—物流园区—分拨中心—配送网点”功能布局体系,建立健全园区运行监测、评价考核和动态调整机制,实现主要冷链农产品即产即冷,形成农村3小时送达的冷链配送网络,满足农村居民30公里以内冷链商品采购需求。(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

4.推进“四好农村路”与旅游融合发展。推广出行即旅游模式,鼓励自驾车及慢行旅游发展,因地制宜设置滨水型、山地型、田园型绿道。加快完善服务驿站、自驾营地等设施布局,增加停车、充电等服务设施。建设高质量通景公路体系,4a级以上景区通二级以上公路占比达到90%,4a级以上景区生态停车场覆盖率达到100%。丰富农村公路文化内涵,积极打造农村公路与文化、旅游等相融合的精品线路。(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

5.挖掘路衍经济潜能。丰富“四好农村路 ”内涵,结合未来乡村建设和乡村产业布局,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健康养生、休闲体育等加快发展。充分利用农村公路服务站、客货场站等促销农旅产品,形成农村产业经济交通走廊。建立健全促进农民就业长效机制,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开发各类公益性岗位,帮助农民创收增收。(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体育局、省邮政管理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充分发挥省交通强省建设领导小组作用,加强统筹谋划、协调推动。省级有关单位创新政策举措,形成工作合力。各地政府结合实际完善机制、明确责任、全面落实。

(二)加强要素保障。完善和落实以县级公共财政投入为主、多渠道投入为辅的资金筹措机制,加大部省资金向农村公路倾斜力度。注重节约集约发展,与“三区三线”做好衔接,统筹保障农村公路用地。

(三)深化改革攻坚。完善路长制长效运行机制。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加强乡级管理站规范化建设。深化交通运输领域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广农村公路灾毁保险。

(四)营造浓厚氛围。继续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市、示范县、示范乡镇和最美农村路创建活动。进一步创新载体和形式,加大宣传力度。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3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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