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政字〔2020〕23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2020年省重大项目下达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省重大项目对于培育现代产业体系、促投资稳增长、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主动性,落实“重点工作攻坚年”部署要求,着力提升“四个一批”项目建设水平,推动省重大项目加快落地见效。
二、健全推进机制。加强对省重大项目建设推进的组织领导,健全协调服务保障机制。完善分类推进机制,续建项目要科学组织施工,尽早建成投用,发挥效益;新开工项目要积极落实建设条件,加快办理相关手续,尽早开工建设,形成实物工作量;准备项目要加快推进前期工作,推动项目尽早实施。项目单位要健全管理制度,明确项目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加强环境保护,强化安全监管,严格质量控制,依法依规推进项目建设。
三、强化政策支持。要健全“要素跟着项目走”机制,进一步集聚和创新各类支持政策,优化重大项目建设环境。建立项目审批绿色通道,高效做好规划选址、用地、环评、能评、立项等审批服务。落实重大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破解拆迁难题,保障土地供应。深化政银企合作机制,加强与新旧动能转换基金、各金融机构的对接,拓宽融资渠道。
四、加强调度督导。要完善项目推进问题会商解决和“五个一”调度推进机制,全面掌握项目进展情况,针对制约项目建设的困难和问题,及时研究提出针对性举措。加大督促检查力度,抓好工作落实,采取通报、约谈等方式促开工、促进度。强化跟踪问效,认真落实项目动态调整要求,建设项目年中进行一次调整,准备项目按季度进行调整。
附件: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0年2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省委各部门,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监委,省法院,省检察院。各民主党派省委,省工商联。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2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