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级有关单位: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2019年省重点建设及预安排项目计划印发你们。2019年共安排省重点建设项目810个,总投资26112亿元,年度计划投资3900亿元;安排省重点建设预安排项目37个,总投资2149亿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70号)和实施省重点建设项目对标亮灯机制的有关要求,建立健全信息报审制度,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强化组织协调服务,全面做好要素保障,确保及时完成重大建设节点,按时完成年度建设任务;续建项目要加快建设进度,确保超额完成年度投资计划;新增项目要积极创造条件尽快开工建设;预安排项目要加强前期工作推进力度,早日具备开工条件。
附件: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4月3日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各市发改委、重点办,各县(市、区)发改局(委)、重点办,省重点建设项目单位。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4月3日印发